打假岂能为“创收”
2024-08-29 09:27:00  来源:新华日报  作者:孟亚生  
1
听新闻

8月27日,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,对以曝黑料相威胁、向某带货主播索要数百克黄金的知名打假博主董某某(网名“铁头”)等人,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,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近年来,不少视频平台上涌现出大批职业打假博主,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净化市场环境、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,但也有打假变味走样了。打假变形为敲诈勒索的“创收”手段,践踏公序良俗、挑战法律底线,不但不利于问题的解决,还会激化社会矛盾、扰乱市场秩序。打假必须合法合规,不能偏离初衷,更不能将其作为攫取流量、获得利益的筹码。

标签:
责编:王玥

酒业经销商

酒业供求信息

酒业会展信息

上一篇
下一篇